耳东
这也太缺德了!宁夏固原,一男子和一女子成情人关系后,偷偷在出租屋装摄像头,拍下两人亲密视频。当女子想结束关系时,男子竟用视频威胁,还索要3万元!
他们认识是在2023年11月,说是朋友带他看房,结果房没选上,倒是跟一个叫穆女士的聊了起来,话没说几句就聊上了微信,接下来几周几乎天天见,一来一回就跑成了暧昧。
王某租住的那套房子原本就没多少家具,他后来把床换成了新买的,说是为了两人更舒服点,但穆女士没想到,那床正对的角落里藏了个摄像头,小得看不见,但一直在录。
他不是临时起意,也不是拍着玩儿——视频一开始就收集得很系统,时间、角度、画面完整,像是专门用来做某种备份的,有几段甚至有他故意入镜,说话的语气像在预演什么。
到了2024年夏天,穆女士想抽身,她说两人只是情感不合,没闹翻也没吵架,就是觉得该结束了,但王某那边反应很怪,先是装傻,然后开始发她照片,再后面直接甩视频,还夹带一句“咱俩的事你得想清楚”。
她一开始以为是情绪激动,但紧接着他提出条件,说只要不分,就当没发生过,愿意重新开始,还说,如果实在要分,那就拿3万出来当“封口费”。
她那时候才意识到,自己不是遇上了痴情人,而是遇到了惯犯,果然警方一查,王某在2023年12月还用过同样的手法,对象是一对通过网络认识的夫妻——他设局、偷拍、威胁,连金额都开得很具体:6.6万元。
这对夫妻给了2万,还以为能了事,结果他反复拖延、假装删除视频,直到被害人意识不对劲才报警,王某这才把钱退了。
法院对两起案件合并审理,关键点在于:一边是录像已拍但未外泄,一边是要钱未遂但已威胁,涉及到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的界定,前者明确敲诈勒索属刑事罪,后者规定未遂可从轻处罚。
综合考量下,王某被判了两年徒刑,并罚款2万元,虽然属轻判,但已是实锤敲诈。
这件事警醒人太多了,尤其是独处空间、亲密接触这些节点,隐私泄露的方式越来越隐蔽,普通人根本防不胜防。
你会怎么看这种借隐私设局的人?欢迎留言说说你的想法。
信息来源:宁夏政法频道《法治进行时》栏目官方微博、2025年7月25日宁夏公安通报。
